一、指导思想
结合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活动,以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健康教育行动为重点,积极组织开展营养改善工作。按照科学宣传、专业指导、个人自愿、社会参与的原则,以平衡膳食、合理营养、适量运动为重点,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《中国居民膳食指南(2007)》,普及营养知识,倡导营养理念,努力改善居民营养状况,预防和控制营养缺乏、营养过剩及营养相关疾病,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。
二、工作目标
多渠道、多途径地开展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和食品营养标签健康教育行动,力争达到以下目标:
(一)市及县(市、区)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开展营养改善工作,以县(市、区)为单位的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工作覆盖率达到100%;
(二)在县(市、区)范围内,组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开展营养改善工作,以乡(镇、街道)为单位的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工作覆盖率达到90%以上;
(三)加强各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点管理,组织开展辖区内人群膳食营养状况调查与监测,掌握本地区居民膳食营养的现状,为开展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工作和制定、改进、评价营养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;
(四)增强居民健康意识和营养知识水平,逐步提高居民对合理膳食知识的知晓率、营养标签知晓率、符合营养要求的健康生活方式行为形成率,预防和控制营养性疾病的发生,努力改善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。
三、主要工作内容
(一)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
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的目的在于了解不同地区、不同人群的膳食结构和营养健康状况;了解与食物摄入不足或过量有关的膳食营养问题,为进一步制定营养改善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。我市各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点,须按照国家及省、市调查方案的要求,负责做好本地区的营养调查和监测工作。若有条件的县(市、区),应结合当地实际,组织开展本地区专项营养调查。
(二)膳食营养指导
膳食营养指导应当以《中国居民膳食指南(2007)》为核心,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,向居民提供最基本、科学的健康膳食信息,倡导合理膳食、适度身体活动的健康生活方式。县(市、区)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制订膳食营养指导工作年度计划,结合地区特点开展相关工作。
1、开展技术培训。各县(市、区)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取举办培训班、主题讲座的方式,开展乡镇、社区公卫人员合理膳食的培训工作,提高基层公卫人员参与合理膳食工作指导的能力。
2、建立示范点。各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,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,至少选取一个基础条件好、工作能力强的社区(村)作为示范点,开展居民合理膳食指导工作,将推广合理膳食知识与预防心脑血管病、糖尿病、高血压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相结合,统筹推进,带动工作全面开展。
3、开展宣传工作。市及各县(市、区)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合实际,开展形式多样的合理膳食宣传活动。如,印发膳食指南、膳食宝塔挂图、宣传折页或相关宣传材料;利用电视、广播、报刊、网络等传媒开设营养宣传栏目或节目;举办营养相关知识讲座;选择人群比较密集的广场、社区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等。加强与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学校或群众团体合作,充分发挥其他单位在营养宣传方面的作用。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开展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和营养改善工作,对于普及膳食营养知识,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各地要高度重视,确定专人负责,切实抓好落实。各县(市、区)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,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和督导评估,并承担人员培训、宣传发动、技术指导、资料收集、统计分析等工作。
(二)强化培训,提升能力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整合本单位营养、健康教育、慢性病防控等多专业力量,密切配合,形成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合力。要加强对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,提高开展人群合理膳食指导的能力。要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,结合日常诊疗工作,重点推进特定人群的合理膳食指导。要加强对食品生产者的培训,提高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正确标识率。要发展志愿者队伍,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相关工作。
(三)大力宣传,营造环境。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及营养知识水平,改变不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是一项长期的任务,必须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,积极创造政府主导、专业指导、全民参与的支持性环境。倡导营养工作者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公众提供科学实用、通俗易懂的营养与健康知识。鼓励新闻、出版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等媒体开展大众营养宣传教育。
五、资料收集与上报
各县(市、区)要制定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工作方案、工作计划和人群合理膳食指导项目,并认真组织实施。活动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各种相关资料,如现场监测调查表、宣传材料、图片、影视资料,指导活动记录、反馈意见、督导评价表,并对干预工作进行效果评估,核算人群合理膳食指导覆盖率。各县(市、区)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于每年10月15前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、工作总结、督导表汇总报送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;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于10月30日前统一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。
六、督导与评价
市卫生局委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方案组织实施和贯彻落实,定期、不定期组织对各县(市、区)开展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工作督导,结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工作评价实施效果,每年不少于1次,并通报督导结果。各县(市、区)也应组织对辖区内开展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工作进行定期、不定期的督导和评估,每年不少于1次。